人才培养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
2024-12-20 新闻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浏览人次:0

为做好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青托工程)被托举人遴选工作,制定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如下。

一、遴选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青托工程被托举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遴选专家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被托举人遴选工作,人数为5人。遴选专家组负责遴选评议工作,人数不少于9人,均应为行业内权威专家(应有一定数量的院士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二)遴选条件

(1)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32周岁,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从事食品科技研究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4)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6)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7)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个人会员;

(8)同一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3名。

(三)遴选要求

(1)推荐渠道:同行专家(不少于3名)实名推荐、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

(2)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及遴选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评议会议之前透漏评议专家名单,不得对外透漏评议内容和评议结果。

(3)遴选专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遴选终评时,与被评议人选存在近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岳父母、婿媳、兄弟、姊妹、叔侄、甥舅等)、同一课题组成员、研究生师生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专家,不得作为遴选专家。与被评议人在同一部门、单位工作或存在直接项目合作等关系的专家,在集体评议人选时须暂时离席回避,投票打分环节无需回避。

(4)公示期内仅受理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根据学会相关流程进行处理。涉及异议的被托举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异议材料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弃权。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公开发布正式遴选通知,利用学会官方网站等信息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资格审查

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评

结合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选进行函评,函评通过的报名人选进入终评。

(四)终评

 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通过陈述答辩、专家提问交流与集体评议等方式进行,并根据可资助名额确定被托举人推荐人选。

(五)公示

学会将被托举人推荐人选有关信息和参与遴选评议的专家信息在学会官方网站公示。

(六)审核确认。

学会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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